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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嚴選服務機構和特聘服務專家申報條件、材料、程序
2023年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嚴選服務機構和特聘服務專家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程序等有關內容如下,湖北省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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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為綜合服務機構、專業服務機構。
綜合服務機構是指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具有多種服務功能,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資源組織、訴求受理和公共關系協調等公共性、公益性服務,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中起著核心和引導作用的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園區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
專業服務機構是指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信息、數字化、技術創新和質量、創業、人才和培訓、投融資、市場開拓、管理咨詢、法律等服務的機構。
專家是具有申報條件規定的學歷、職稱或職務,在綜合服務機構或專業服務機構,以及在高等院校、某領域研究部門工作,具備中小企業服務專業知識或專業技能的人員;擁有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服務活動經驗豐富的人員;在中小企業服務專業領域內有較高造詣和權威的專業人士。
二、申報條件
(一)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嚴選服務機構申報(見附件1)
(二)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特聘服務專家申報(見附件2)
三、申報材料
(一)嚴選服務機構申報推薦
推薦單位按照《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嚴選服務機構認定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組織申報機構提供以下內容。
1.填寫《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嚴選機構申請報告》(見附件1-2);
2.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3.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4.上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
5.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長期租賃合同復印件;
6.須提供注明來源的真實可查征信材料(信用中國、政府采購網等相關網站截圖)。
7.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和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二)特聘服務專家申報推薦
推薦單位按照《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特聘服務專家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組織申報專家填報《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特聘服務專家申報推薦表》(見附件2-1)。
四、申報推薦程序
(一)申報單位、個人請將申報材料紙質版蓋公章(同版電子版)于2023年7月14日前報推薦單位。
(二)各地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行業協會、商會、省中心各業務部門,請對照《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嚴選服務機構認定管理辦法》、《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特聘服務專家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認定條件,對機構和專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根據審查情況簽署推薦意見后,于2023年 8月18日前將正式推薦文件、《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嚴選服務機構推薦表》(見附件1-1)、《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特聘服務專家申報推薦表》(見附件2-1),連同被推薦機構和專家紙質申報材料及同版電子版,一并報送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三)三年有效期滿(2020年認定)的嚴選服務機構和特聘服務專家,根據《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嚴選服務機構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特聘服務專家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可自愿重新申報。
有關聯關系的服務機構、與有效期內嚴選服務機構存在關聯關系的服務機構不得重復申報。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服務機構,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3年內不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