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4年武漢市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程序、申報具備條件
2024年武漢市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程序、申報具備條件等內容如下,有需要認定新型研發機構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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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發機構的認定程序是什么?
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程序: (一)自主申報。新型研發機構依托主體對照建設條件,編制組建方案,向落地區申報。 (二)審核推薦。落地區對組建方案進行審核,并向市科技局推薦。 (三)評審論證。市科技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組建方案進行評審論證,重點論證新型研發機構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四)實地核查。根據需要,市科技局組織開展實地核查。 (五)集體決策。根據評審論證和實地核查結果,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定擬認定名單。對市委、市政府擬重點建設的新型研發機構,還應履行征求市相關部門意見、向市政府請示報告等程序。 (六)批準認定。市科技局對擬認定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下達認定文件。
新型研發機構如何定義?
《武漢市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所稱新型研發機構,是指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社會組織、人才團隊等主體設立建設,以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研發服務、成果轉化、企業孵化以及股權投資等為主要任務,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獨立法人機構,可依法注冊登記為企業、事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
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應具備哪些條件?
依托主體發起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一定的科研實力。原則上,依托國內高校組建的,其核心研究團隊所在學科應為國家、省“雙一流”建設重點學科以及新興、交叉學科,或建有國家級創新平臺;依托境外高校組建的,其近兩年QS世界大學排名應在前500名以內;依托科研院所組建的,應為省級及以上科研機構(含中央在漢分支機構);依托企業組建的,應為行業龍頭企業或上市公司;依托社會組織組建的,應在全國具有較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依托人才團隊組建的,應為市級及以上戰略科技人才或具有相當的職業成就。 (二)具有一定規模體量的研發場所,能為新型研發機構開展研究開發、中間試驗、檢驗檢測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擁有科技領軍人才及一定規模的研發團隊。領軍人才應長期從事相關產業領域的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具有較高的行業影響力和號召力,能對新型研發機構技術研發進行指導。 (四)在資金投入、團隊建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企業孵化等方面為新型研發機構提供支持或承諾支持條件。 (五)擬建設的新型研發機構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或已獲得落地區明確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