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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經開區農補,漢南現代種業小鎮發展專項扶持政策申報條件、流程
漢南現代種業小鎮發展專項扶持政策申報條件、流程、獎勵等內容如下,漢南區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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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范圍及主體
本政策適用于在武漢經開區范圍內設立總部,或在漢南現代種業小鎮內建設農作物、水產育繁推一體化基地及加工、倉儲、貿易、物流等基地。
本政策適用主體為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核算在武漢經開區的種業企業和研發機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二、政策措施
(一)鼓勵種業企業落戶。對有原創成果的總部型企業、龍頭型企業及專精特新企業等在武漢經開區設立總部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總部、研發機構等,按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落戶獎勵,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獎勵資金分兩年兌現,每年兌現50%。對租用辦公用房的,連續三年按每年租金的50%給予補貼,且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自主購建辦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同一企業不能同時享受以上兩項辦公用房補貼。
(二)支持引進高端人才。對種業企業引進的產業領軍人才及高端技術人才,優先納入《人才強區戰略3.0》(著名社會人才—鄉村振興人才)計劃。其中:現代農業產業領軍人才獎勵方式為項目資助,按項目投資額的50%給予項目獎補,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分三年兌現;現代農業高端技術人才獎勵方式為項目資助,按項目投資額的50%給予項目獎補,根據所獲國家、省、市級榮譽和成果,分別對應給予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分三年兌現。其他按有關人才政策執行。
(三)支持種業基礎設施建設。對種業生產、科研設施、附屬設施以及購置與種業發展直接相關的設施設備等基礎設施,實行“以獎代補”,疊加中央、省、市、區財政項目資金,按項目總投資45%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四)支持培育企業創新主體。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區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50萬元。
(五)支持種業原創研發。對經論證備案的研發機構,按種業科研項目年度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獎補,單個機構累計支持最高不超過1億元。對審定的省級及以上主要農作物品種,每個獎勵15萬元;對國家授予品種權的植物新品種,區財政每個獎勵3萬元。
(六)支持創新平臺建設。對種業上中下游企業建立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批準組建的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對新列入國家級備案和省、市級認定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
(七)支持高資質企業持證經營。對持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A證、B證、C證、D證、E證和F證的企業,且上一年度納入武漢經開區統計核算的營業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八)支持成果產業化發展。對種業企業發展加工、倉儲、貿易、物流等,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國家、省、市級農業龍頭企業落戶漢南現代種業小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入駐企業成功申報認定為國家、省、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40萬元、20萬元。
(九)強化金融服務。加大對種業產業鏈的金融支持和服務,對農業企業生產擴能實行銀行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在年度預算額度內,按照一年期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以內給予補貼,同一家企業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將種子制種生產納入農業保險范圍。
(十)強化用地保障。對研發型企業、科研機構或企業總部建設所必須的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列入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給予點狀供地,并優先保障。有關農業設施配套用地,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三、其他事項
區財政設立“漢南現代種業小鎮”建設發展專項資金,加強專項資金統籌和管理,對違規情況,實行追責問責。本政策中涉及財政性支持資金均從該專項資金中列支(不含區級普惠性政策資金、“一事一議”支持),區級普惠性政策中,有相同支持內容且支持力度存在差別的,按最優惠政策執行,不重復享受。
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相關規定調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相關規定為準。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由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授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