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文旅體企業、文藝演出、微電影、短視頻、非遺、升規、酒店、旅游景區等補貼政策!2025年度促進西安市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項目申報指南!小編現將申報條件、流程、材料及時間總結如下,如有疑問可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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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西安市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
一、申報單位資格條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旅游單位或企業;
(二)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依法納稅、誠信經營;
(三)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2024 年度無意識形態問題、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重大投訴事件、無重大負面輿情,未受到罰款及以上行政處罰,受到省級旅游投訴通報不超過 3次,企業及法人未列入政府相關部門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申報企業為旅行社的還需提供依法足額繳納質保金和責任險證明。
二、申報類別及內容
(一)培育壯大文旅體經營主體
1.支持小微企業升規納統補助內容及標準:對首次升規納統的文旅企業,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首次納統的規上文化旅游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首次升規納統,且未受到其他市級部門相應獎勵。
申報要求:
(1)企業基本情況;
(2)首次升規納統證明材料。
2.支持規上企業加快發展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營收超過3000 萬元、1 億元、3 億元、10 億元且同比增長 10%以上的旅游企業,分別給予 10 萬元、20萬元、30 萬元、5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規上旅行社、規上星級酒店運營公司
申報條件:2024 年度營收達到政策獎勵標準,2024 年營收總額同比 2023 年營收總額增長 10%以上。
申報要求:審計報告(以2023 年、2024 年報稅單中的營收數據為準,核查有關報稅單中的營收數據與國家報稅平臺數據一致性)
申報主體:規上旅游演藝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度營收達到政策獎勵標準,2024 年營收總額同比 2023 年營收總額增長 10%以上。
申報要求:
審計報告(以2023 年、2024 年報稅單中的營收數據為準,核查有關報稅單中的營收數據與國家報稅平臺數據一致性)
申報主體:規上旅游景區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度營收達到政策獎勵標準,2024 年營業收入總額同比 2023 年營業收入總額增長 10%以上。
申報要求:
審計報告(以2023 年、2024 年報稅單中的營收數據為準,核查有關報稅單中的營收數據與國家報稅平臺數據一致性)
3.支持優質文旅體企業落戶
3-1.當年新落戶且實繳資本達到要求的文旅體企業。
補助內容及標準:支持世界500 強文旅企業,全國 30 強文化企業、20 強旅游企業在我市新注冊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對當年新落戶且實繳資本超過 2000 萬元、5000 萬元、1 億元、2億元及以上的文旅體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30 萬元、50 萬元、8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在我市2024 年度內新注冊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文化旅游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世界 500 強文旅企業,全國 30 強文化企業、20 強旅游企業。
申報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
(2)注冊資本金繳納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出資協議、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驗資報告、出資流水證明等;
(3)企業列入相關名錄的佐證資料。
3-2.“一企一策”支持投資重大文旅體項目企業。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在我市投資重大文旅體項目的企業,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給予支持。
申報主體:在西安市投資文化旅游領域的企業。
申報條件:企業投資項目列入2024 年文化旅游領域省、市級重點文旅項目庫并按計劃持續推進。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資料:省、市有關會議紀要、項目列入省市重點項目庫證明文件、立項批復文件、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設規劃或方案等手續;
(2)項目佐證資料:本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支出的相關憑證、資金來源資料、項目施工進度情況及投資納統證明、相關會議紀要等。
4.支持文旅體企業貸款融資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企業當年新增貸款實施文旅產業項目的,根據項目示范帶動效應,給予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 50%、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貼息。
申報主體:全市旅游企業。
申報條件:(1)2024 年度新增貸款實施旅游產業項目;
(2)項目需納入市發改委印發的市級重點文旅項目名單;
(3)項目年度實際投資額超過 5000 萬元。
申報要求:
(1)貼息項目申報書;
正文部分材料:貸款貼息資格審查表、貸款貼息申請表、承諾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可行性研究報告(需經具有資質單位編制)、項目立項、國土、環保等審批意見。
附件部分材料:貸款合同、貸款發放憑證、還款計劃表、利息回單、銀行等金融機構出具的貸款余額及待付利息金額證明以及其他直接相關的佐證材料;貼息資金申請表應按符合條件的貸款業務按筆填報。
(2)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資金支付憑證、資金來源資料及相關會議紀要;
(3)企業 2024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二)推動文旅體產業結構升級
5.加快旅游業提質擴容
5-1.補貼 3A 級以上旅游景區和省級旅游度假區重點項目。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我市3A 級以上旅游景區挖掘文化內涵、創新場景體驗、完善硬件設施、提升旅游品質的重點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 30%、最高 100 萬元補貼。
申報主體:3A 級以上景區運營企業和省級旅游度假區主要創建企業。
申報條件:支持3A 級以上旅游景區挖掘文化內涵,基于文化資源開發體驗空間,實施文旅與科技、工業、體育、商貿等深度融合,完善配套設施、豐富產品供給、提升服務品質,帶動二次消費(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安全設施設備配備、基礎設施加固、旅游道路建設、生態停車場改造),單體項目實際投資額高于100 萬元。
申報要求:
(1)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方案;
(2)2024 年度建成或在建項目,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實際支出的相關憑證、資金來源資料;
(3)項目績效評估報告。
5-2.旅行社年營收超過 1 億元排名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支持我市旅行社推出品質化、定制化、個性化產品和服務,對營收超過1 億元且營收和增速排名全市前五的旅行社,分別給予 50 萬元、4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規上旅行社。
申報條件:
(1)申報營收排名獎勵:2024 年度營收達到政策獎勵標準,按照營收排名給予獎勵;
(2)申報營收增速排名獎勵:2023 年度、2024 年度營收均達到政策獎勵標準,按照 2024 年營收總額同比 2023 年營收總額增長前五名給予獎勵。
申報要求:
(1)全國旅游監管平臺年度財報數據;
(2)企業 2023 年、2024 年年度營收審計報告。
5-3.支持高品質酒店新建改造提升獎補。
5-3-1.新評定五星級酒店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新評定的五星級酒店給予100 萬元獎勵。
申報主體:五星級酒店運營公司。
申報條件:2024 年新評定的五星級酒店。
申報要求:
(1)五星級酒店批準文件及證書;
(2)項目改造提升審計報告。
5-3-2.四星級以上酒店改造提升項目補貼。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四星級以上酒店改造提升項目,按照實際投資的10%,給予不超過 100 萬元的項目補貼。
申報主體:四星級以上酒店運營公司。
申報條件:2024 年五星級、四星級酒店改造提升項目年度實際投資額不少于 300 萬元,且項目已竣工完成。
申報要求:提供改造提升項目審計報告。
5-4.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補貼(不含景區)。
補助內容及標準:支持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游客服務中心、旅游信息平臺、旅游交通基礎設施、旅游應急救援設施等項目建設,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30%、最高 100 萬元補貼。
申報主體: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管理部門、旅游公共服務企事業單位。
申報條件:2024 年建成或在建的游客服務中心、旅游信息平臺、旅游交通基礎設施、旅游應急救援設施等項目。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情況:包括立項資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項目合同、項目審計報告(含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支出的相關憑證、資金來源資料);
(2)項目佐證資料:相關會議紀要、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6.優化文旅體企業結構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新落戶的線上旅行社、互聯網媒體、演出經紀、賽事運營、票務平臺等國內頭部企業,年營收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新落戶的線上各類國內頭部文旅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度落戶西安市的線上旅行社、演出經紀、票務平臺等國內頭部企業。2024 年營業收入超過 2000 萬元(含2000 萬元)。
申報要求:企業基本情況,2024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三)加強文旅體產業聚集區建設
7.支持景區度假區運營企業發展
7-1.新評定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及 4A 以上旅游景區運營單位或企業補助。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給予運營企業不超過500 萬元、100 萬元的一次性項目補助。對新評定的 5A、4A 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運營企業 200 萬元、100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
申報主體:新評定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運營單位,新評定5A、4A級旅游景區運營單位。
申報條件:2024 年度新評定的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和5A、4A 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實際投資額超過 1000萬元、省級旅游度假區實際投資額超過 500 萬元;5A 級旅游景區實際投資額超過 300 萬元、4A 級旅游景區實際投資額超過 100萬元)。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情況;
(2)評定公告、立項資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
(3)建設規劃或方案等手續、項目合同、資金支付憑證、資金來源資料及相關會議紀要等佐證材料。
7-2.旅游示范區項目創建補助。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新評定的國家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以及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分別給予運營企業200 萬元、100 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
申報主體:創建國家級、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的運營單位或企業。
申報條件:經過改造提升,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的運營單位或企業。其中:新評定的國家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等運營單位或企業,創建配套項目實際投資額超過500 萬元;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等運營單位或企業,創建配套項目實際投資額超過 100 萬元。
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書(包括:立項資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項目合同、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資金支付憑證、資金來源資料及相關會議紀要等);
(2)評定文件;
(3)運營情況報告;
(4)企業 2024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提供財務狀況說明書);
(5)運營單位法人登記證或運營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3.紅色旅游景區補助。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紅色旅游景區展陳展示、改造提升等項目,給予運營企業不超過100 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
申報主體:紅色旅游景區運營單位或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度開展紅色旅游景區展陳展示、改造提升且投資額超過 100 萬元的項目。
申報要求:
(1)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方案;
(2)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展陳或改造項目合同、資金支付憑證和資金來源資料;
(3)項目績效評估報告。
7-4.文旅融合發展示范區、文化賦能鄉村振興試點項目補貼。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國家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等創建工作中的重點項目,給予運營企業不超過200 萬元一次性項目補貼。
申報主體:承擔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國家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創建任務的單位或相關企業。
申報條件:
(1)2024 年度,取得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國家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創建資格;
(2)申報項目單位實際投資超過 500 萬元。
(3)申報項目在創建試點工作中具有示范、支撐作用。
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書(包括:包括:立項資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項目合同、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資金支付憑證、資金來源資料及相關會議紀要等);
2.企業 2024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提供財務狀況說明書);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區縣、開發區文旅、財政部門審核報告。
(四)創新公共文體設施運營管理
8.支持文體設施社會化運營
8-1.承擔各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社會化運營企業補助。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承擔各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社會化運營的企業,年度營收達到 500 萬元且較上一年度增長 20%以上的,當年給予最高 100 萬元運營補助。
申報主體:承擔各級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度營收達到 500 萬元且較 2023 年度營業收入同比增長 20%以上。
申報要求:
(1)社會化運營企業基本情況;
(2)項目運營委托合同;
(3)運營情況報告;
(4)審計報告及 2023 年和 2024 年度報稅單和利潤表。
8-2.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社會化運營團隊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承擔各級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的企業,年度營收達到500 萬元以上且較上一年度增長 30%以上的,給予運營團隊獎勵 10 萬元。對業績突出的運營團隊負責人,優先推薦參加西安市人才評定。
申報主體:承擔公共文化設施運營的企業。
申報條件:
2024 年被評選為西安市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團隊且2024 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500 萬元以上且較上一年度增長 30%以上。
申報要求:
(1)社會化運營企業基本情況;
(2)項目運營委托合同;
(3)運營情況報告;
(4)審計報告及 2023 年和 2024 年度報稅單和利潤表。
9.支持公共文化場館設備更新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各區縣、各開發區和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場館,實施新建館舍、提升改造、設備更新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按照總投資額的10%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
申報主體: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部門,區縣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等事業單位,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場館的企業單位。
申報條件:2024 年度已經完成新建館舍、提升改造、設備更新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情況;
(2)立項資料;
(3)實施方案;
(4)項目合同;
(5)項目審計報告(含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支出的相關憑證、資金來源資料);
(6)相關會議紀要。
10.支持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
補助內容及標準: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等各類公共文化設施面向社會公眾免費或低收費(票價10 元及以下)開放。年開放時間超過 220 天且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或合格等次的分別給予 15 萬元、8 萬元運行補貼。
申報主體:投資興辦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的企業或單位。
申報條件:
(1)投資興辦的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在區縣、開發區文旅部門登記或者備案;
(2)2024 年免費開放時間超過 220 天,且在 2024 年度區縣、開發區文旅部門考核結果為優秀或合格等次的。
申報要求:需提供法人證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證書),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部門考核結果,免費開放的佐證材料等。
(五)做強做大廣告傳媒產業
11.鼓勵西安特色微短劇生產
11-1.央視首播微短劇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支持企業拍攝制作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展示西安元素、講述西安故事的微短劇,在央視首播的,給予每部作品5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微短劇拍攝制作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度各微短劇企業拍攝制作的,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展示西安元素、講述西安故事、對外宣傳西安城市形象、提高西安國內外影響力的優秀微短劇,且在央視各頻道首播。
申報要求:
(1)《營業執照》《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網絡劇片發行許可證》復印件;
(2)重點網絡影視劇信息備案表(備案表截圖);
(3)微短劇作品完成樣片;
(4)央視各頻道首播相關證明材料;
(5)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展示西安元素、講述西安故事、對外宣傳西安城市形象、提高西安國內外影響力的相關證明材料等佐證材料。
11-2.入選優秀微短劇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入選國家廣電總局優秀微短劇的,給予每部作品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微短劇拍攝制作企業。
申報條件:我市企業作為前三出品方創制,且在陜西省廣電局備案,2024 年度入選國家廣電總局評定的優秀網絡微短劇(包括但不限于網絡視聽節目推優、“中國夢”原創優秀網絡視聽節目、“跟著微短劇去旅行”相關創作計劃等),并在主要網絡視聽平臺播出。
申報要求:
(1)微短劇拍攝制作企業《營業執照》《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網絡劇片發行許可證》復印件;
(2)微短劇作品完成樣片;
(3)陜西省廣電局重點網絡影視劇信息備案表(信息備案表截圖);
(4)獲得優秀網絡微短劇(包括但不限于網絡視聽節目推優、“中國夢”原創優秀網絡視聽節目、“跟著微短劇去旅行”相關創作計劃等)推優評獎活動的文件、證書、網頁截圖;
(5)主要網絡視聽平臺播出證明等佐證材料。
(六)大力發展數字文旅經濟
12.大力發展 XR 文旅產業鏈
補助內容及標準:建設西安市文化資源數據庫,推動文物、文旅景區等資源的數字化和資產化,對重點依托帝陵、大遺址、博物館、歷史景區、紅色文化等資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與文化底蘊的沉浸式XR 應用場景項目,根據技術創新程度、創意含量、實施進度、預期收益等,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 20%、最高100 萬元一次性補助。
申報主體:打造具有XR 應用場景的文旅企業。
申報條件:
(1)項目應以 XR(包含 AR、VR、MR)技術應用為主,內容應聚焦西安歷史文化元素,講述西安故事;
(2)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項目實施進展應超過計劃進度的 50%以上;
(3)項目預期收益的科學性、可操作性較強。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情況;
(2)立項資料;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實施方案;
(5)項目合同;
(6)項目審計報告。
13.強化科技賦能旅游發展
13-1.智能交互沉浸式旅游體驗項目補助。
補助內容及標準:支持企業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元宇宙、虛擬現實等新技術打造旅游消費體驗新場景,對社會效益較好且投資額達到500 萬元以上的智能交互沉浸式旅游體驗項目,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 20%、最高 100 萬元一次性補助。
申報主體:運用新技術打造旅游消費新場景的文旅企業。
申報條件:
(1)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元宇宙、虛擬現實等新技術打造旅游消費體驗新場景的智能交互沉浸式旅游體驗項目;
(2)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項目正常運營一年以上,2024年度項目消費者超過 2 萬人次以上(含 2 萬人次)。
(3)項目實際投資額達到 500 萬元以上。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情況;
(2)立項資料;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實施方案;
(5)項目合同;
(6)項目 2024 年度審計報告。
13-2.文旅數字產業基地項目補助。
補助內容及標準:培育“互聯網+旅游”、數字文旅演藝等數字產業基地,根據投資規模、示范效應、營收水平等,給予不超過實際投資 10%、最高 100 萬元一次性補助。
申報主體:全市文旅產業基地運營企業
申報條件:
(1)以“互聯網+旅游”、數字文旅演藝等業態為主營業務;
(2)產業基地符合我市文旅產業發展方向;
(3)有明確的“互聯網+旅游”、數字文旅演藝產業基地建設運營主體及發展規劃;
(4)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產業基地總投資規模應不低于 3000 萬元,且已完成實際投資超過 1000 萬元;
(5)已入駐或簽約的在本產業領域有影響力的文旅企業應不少于 5 家。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情況;
(2)立項資料;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實施方案;
(5)項目合同;
(6)項目 2024 年度審計報告
(七)打造“西安演藝”“賽事名城”品牌
14.支持營業性演出發展
14-1.演藝企業運營補貼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我市演藝企業(不含旅游演藝)年營收超過1 億元、3 億元、5 億元的,分別給予 50 萬元、80 萬元、100 萬元一次性運營補貼。
申報主體:演藝企業(不含旅游演藝)。
申報條件:演藝企業(不含旅游演藝)2024 年營收超過 1億元、3 億元、5 億元。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運營情況;
(2)企業 2024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14-2.演唱會主辦單位獎補。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在我市舉辦演唱會的主辦單位(納稅關系在我市的企業),單場售票5000 人(含)至 1.5 萬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 500 萬元的,單場獎補 10 萬元;單場售票規模 1.5萬人(含)至 3 萬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 1000 萬元的,單場獎補20 萬元;單場售票規模 3 萬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不低于 1500萬元的,單場獎補 30 萬元。
申報主體:在西安市舉辦演唱會、音樂節且具備相應演出經營資質的主辦單位。
申報條件:
(1)2024 年演唱會售票觀眾人數在 5000 人(含)以上的大型演唱會(含大型音樂節);
(2)申報獎補的演出項目應經文化旅游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及公安部門審批,演出報批手續齊全;
(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文旅市場發〔2023〕96 號)及《西安市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管理規程(試行)》(市政辦發〔2023〕105 號)有關規定,做好演出意識形態、輿情、票務、演出、現場、安全等各項工作。
申報要求:
(1)西安市演唱會類獎補申報表;
(2)申報單位營業執照、營業性演出經營許可證(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如果由多個主辦單位共同舉辦的,須出具由全部主辦單位同意授權的委托書,確定其中一個符合申報條件的主辦單位辦理獎補申報,獎補資金分配由主辦單位自行協商;
(3)申報項目的營業性演出準予許可決定及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許可決定書復印件;
(4)票務總代理平臺提供的售票規模及銷售統計報表、收入印證材料等;
(5)演出票務銷售結算單、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等;
(6)經現場文化執法人員簽字的演出日志報告;
(7)信用查詢記錄,申報單位需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信用記錄,且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查詢結果以紙質方式留存;
(8)上述(1)-(7)項提供復印件、掃描件、打印件等佐證資料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其中(4)和(5)項須加蓋申報單位及票務銷售平臺公章。
15.提升演藝演出效益
15-1.劇院劇場企業運營補貼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我市正常運營滿一年的劇院劇場,依據年度自辦或承接演出場次和高質量演出活動數量,按照其演出票房的10%給予補貼,單個劇場補貼不超過 150 萬元。對劇院劇場創新開展宣傳推廣,促進觀演消費成效較好的,按照實際宣傳投入費用的 10%,最高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營銷補貼。
申報主體:劇院、劇場運營企業。
申報條件: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正常運營滿一年(含 1 年)的劇院劇場運營企業;
(2)本年度創新宣傳推廣成效較好且投入不少于 200 萬元的劇院劇場運營企業。
申報要求:
(1)企業 2024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2)企業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連續 10 個月的票房收入佐證材料;
(3)宣傳推廣績效報告,宣傳費用項目預算明細及付款憑證、單場演出上座率達到 70%以上的證明。
15-2.旅游演藝企業補貼
對新開演且運營滿一年的旅游演藝單位,每季度演出滿60場次的,補助 80 萬元,超出部分每場補助 5000 元,累計不超過150 萬元(常態化運營滿 2 年以上的演藝項目,不享受本政策)。
申報主體:旅游演藝企業
申報條件: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開演且運營滿一年(含1 年)的旅游演藝企業;
申報要求:企業2024 年度分季度演出場次證明材料、超出部分場次補助申請報告。
(八)深化融合發展激活文旅消費
16.支持“文旅+商貿”豐富業態
補助內容及標準:支持大型商業綜合體、商業步行街及重點商圈升級業態,完善時尚餐飲、書店影院、品牌文創、非遺展示、沉浸式體驗等文旅配套,發展“首店、首秀、首演”經濟,豐富夜游服務場景,舉辦特色化、品牌化、潮流化的文旅體活動。支持商業企業參與國家級、省級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聚集區重點項目建設。創建西安市高品質文商旅體融合消費聚集區,根據引流情況、綜合營收、品牌影響等,給予運營企業 5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全市商業企業、文商旅綜合體開發運營管理企業。
申報條件:創建成為西安市高品質文商旅體融合消費聚集區。
申報要求:
(1)項目基本情況(消費聚集區文旅體業態場景豐富,能滿足市民游客購物、餐飲、休閑、娛樂、文化、健身等多元消費需求);
(2)接待游客數量占聚集區總接待人次的 20%以上,提供2024 年客流量統計報告;
(3)聚集區范圍年度文商旅體市場主體綜合營收超過 10 億元,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 2024 年度消費聚集區創建績效報告;
(4)經常性開展品牌化、特色化的文體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積極參與配合全市性的夜游經濟、促消費等證明材料(活動記錄、音視頻等);
(5)消費聚集區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6)項目申報書(包括:項目基礎資料、聚集區創建實施方案、聚集區創建業態提升證明材料、聚集區范圍市場主體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資金支付憑證等);
(7)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17.支持“文旅+教育”創新產品
補助內容及標準:鼓勵研學機構進行產品創新,對入選國家級、省級研學實踐教育基地或研學線路推薦名錄的,分別給予開發主體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接待研學游客超過 10萬人次且列入西安市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名單的旅游景區,給予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開展研學實踐教育的3A 級以上(含 3A 級)旅游景區運營企業。
申報條件:
(1)2024 年入選國家級、省級研學實踐教育基地或研學線路推薦名錄的 3A 級以上景區;
(2)2024 年接待研學游客超過 10 萬人次且列入西安市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名單的 3A 級以上旅游景區。
申報要求:
(1)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方案等;
(2)入選國家級、省級研學實踐教育基地或研學線路推薦名錄的文件;
(3)入選西安市研學實踐基地名單的文件;
(4)接待研學游客數量的審計報告。
18.支持“文旅+農業”創新發展
補助內容及標準:2004 年度新評定的國家級鄉村旅游重點鎮(村)、省級鄉村旅游示范村,給予重點鎮 50 萬元、重點村30 萬元、省級示范村 15 萬元一次性項目補助。
申報主體:國家級鄉村旅游重點鎮(村)、省級鄉村旅游示范村的運營主體。
申報條件:2024 年新評定的國家級鄉村旅游重點鎮(村)、省級鄉村旅游示范村。國家級重點鎮項目實際投資額超過 50 萬元、國家級重點村項目實際投資額超過 30 萬元、省級鄉村示范村項目實際投資額超過 15 萬元。
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書(包括:立項資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項目合同、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資金支付憑證、資金來源資料及相關會議紀要等);
(2)評定文件;
(3)自評定以來,本鎮(村)鄉村旅游發展情況報告。
19.支持“文旅+工業”打造熱點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新評定的國家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給予創建企業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獲得國家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的運營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新評定的國家工業旅游示范基地。
申報要求:
(1)獲得國家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的評定文件;
(2)自評定以來,本基地工業旅游發展情況報告。
20.持續激活入境旅游市場
20-1.接待入境游客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我市年度接待入境團隊過夜游客達到1萬人次的旅行社,給予 40 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增加 5 千人次提高獎勵 20 萬元,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申報主體:全市旅行社。
申報條件:以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有關數據為基數,2024年度接待入境團隊過夜游客數量達到獎勵標準。
申報要求:
(1)對入境旅游行程單、團隊確認手續;
(2)游客證件類型、有關費用結算、酒店住宿等有關憑證;
(3)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入境團隊游填報數據。
20-2.入境包機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旅行社組織入境旅游包機在我市停留過兩夜以上且單架次飛機游客150 人以上的,每架次獎勵 5 萬元,單個旅行社獎勵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
申報主體:全市旅行社
申報條件:2024 年度通過包機從國外、境外直飛西安,單架次游客人數及過夜天數達到獎勵標準。
申報要求:
(1)航班執飛證明、旅客名單及乘機記錄;
(2)旅行社與航空公司之間票務合同與銷售數據、支付包機費用的支付憑證;
(3)在西安轄區酒店住宿憑證、收入及運營成本報告;
(4)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入境團隊游填報數據。
20-3.境外促銷活動機票補助。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旅游企業參加市級組織的境外促銷活動的,給予50%國際機票費用補助(不含政府采購項目)。
申報主體:全市組織境外促銷活動的旅游企業。
申報條件:2024 年度參加市級組織的境外促銷活動。
申報要求:
(1)市級活動工作方案;
(2)公司簡介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3)活動項目介紹、旅游企業的活動開展方案,參展、布展及宣傳營銷的相關圖片和視頻等;
(4)國際機票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20-4.駐外城市點位補貼。
補助內容及標準:鼓勵航空公司等駐外機構宣傳推介西安旅游,每個駐外城市點位給予2 萬元一次性補貼(不含政府采購項目)。
申報主體:國內航空公司等駐外機構。
申報條件:2024 年在駐外城市點位推薦西安旅游資源。
申報要求:
(1)駐外城市點位佐證資料;
(2)公司簡介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3)在駐外城市點位開展相關推介、宣傳的圖片和視頻等。
21.提升文化創意產品供給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企業延伸產業鏈條開展文創產品研發、制造、加工和搭建營銷平臺的,根據示范效應、實施進度、預期收益等,給予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30%、最高 100 萬元一次性補助。全力打造爆款文創產品、旅游商品,根據賽事等級、創意含量、市場轉化力等,給予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我市旅游商品開發企業。
申報條件:我市旅游商品在省級以上賽事中獲得金、銀、銅獎的企業。
申報要求:
(1)提供產品的創意設計、銷售情況;
(2)參加賽事的獲獎證書。
22.提升漢服體驗消費品質
補助內容及標準:規范提升漢服經濟發展,對服務質量好、消費口碑好、年營收超過50 萬元且營收排名全市前十的漢服經營企業,給予最高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全市漢服經營企業
申報條件:
(1)以漢服生產、租售、體驗服務等為主營業務;
(2)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企業正常經營滿 1 年以上;
(3)2024 年營業收入超過 50 萬元且營收排名全市前十。
申報要求:
(1)運營單位法人登記證或運營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消費滿意度情況證明材料(服務質量、消費口碑等);
(3)企業 2024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合法誠信經營,未受到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處罰、未造成負面輿情,企業所在地提供相關證明。
(九)統籌文化事業與文旅產業發展
23.推動文藝生產創新創優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市屬文藝院團獲得當年國家(省)藝術基金資助和中、省資金獎勵的劇目,根據資金到位情況,市財政給予1:1 配套補助。
申報主體:市屬文藝院團
申報條件:申報院團應有2024 年度獲得國家(省)藝術基金資助和中、省資金獎勵的劇目。
申報要求:
(1)2024 年度獲獎劇目的立項文件(立項通知書、立項協議等);
(2)2024 年度獲得國家(省)藝術基金資助和中、省資金獎勵的資金到賬憑證(或階段性到賬憑證);
(3)其他佐證材料。
24.提升惠民演出服務效能
補助內容及標準:聚焦增強群眾滿意度與獲得感,創新文化惠民演出供給方式和組織形式,對考核優秀、合格的演出場次,每場分別給予1.5 萬元、1.2 萬元補貼。鼓勵市屬文藝院團、劇院劇場在重點時段開展免費公益性演出活動,依據演出規模、觀眾評價、實際成本等,給予每場 2 萬元至 6 萬元的公益性演出補貼。
申報主體:參加文化惠民演出的演出企業。
申報條件:考核為優秀或合格的文化惠民演出場次;重點時段免費公益性演出活動。
申報要求:
(1)《西安市文化惠民演出活動管理辦法》規定的佐證材料;
(2)2024 年度政府活動安排計劃;
(3)對進行重點時段免費公益性演出的企業,對演職人員50 人以上,時長 120 分鐘以上的,獎補 6 萬元;對演職人員 30人以上,時長 90 分鐘以上的,獎補 4 萬元;對演職人員 15 人以上,時長 70 分鐘以上的,獎補 2 萬元。每個申報主體不超過 50萬元(或總場次的 50%)。
25.擴大西安文旅 IP 影響力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兼具國際影響力、文旅傳播力、消費吸引力的文旅IP,經市級相關部門認定后,給予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一次性補貼。
申報主體: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主管部門,全市文旅市場主體。
申報條件:聚焦西安文化的價值引領、現代表達和時尚體驗,推出的文旅產品、業態、場景、活動等價值化IP。
申報要求:
(1)須有明確的文化內涵、現實載體,具備自有知識產權和運營主體;
(2)2024 年在國內外獲得文旅類高等級獎項、各大媒體產生曝光量的證明材料;
(3)提供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證明 IP 價值轉化的營收數據、消費(旅游)人次等專項報告;
(4)項目申報書(包括:立項資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項目合同、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資金支付憑證、資金來源資料及相關會議紀要等)。
26.激發文旅體創新活力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舉辦、承辦重大文旅活動的,根據活動規模、示范效應及帶來的社會經濟效益等,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申報主體: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主管部門,全市文旅市場主體。
申報條件:2024 年度舉辦或承辦的重大文旅活動,且活動規模、示范效應和社會效益顯著的。
申報要求:項目基本情況、立項資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實施方案、項目合同、2023 度財務審計報告、已投入資金明細表和支出的相關憑證、資金來源資料及相關會議紀要、結項績效報告等佐證材料。
(十)文化事業建設獎補標準
27.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能級
27-1.支持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提升等級。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首次獲評國家一、二、三級館的圖書館、文化館,分別給予100 萬元、50 萬元、3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已評定且晉升上一等級的圖書館、文化館,按照差額予以獎勵。
申報主體:各區縣、各開發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運營單位。
申報條件:在全國新一輪圖書館、文化館評估定級中獲評國家一、二、三級館的。
申報要求:
(1)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部門申報報告;
(2)獲評證明材料(文旅部評定的文件);
(3)已評定的獎勵領取證明材料。
27-2.支持公共文化示范創建。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獲評為國家、省級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區縣(開發區)、鎮(街),分別給予50 萬元、3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入選國家級、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秀示范案例的,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機構。
申報條件:
(1)2024 年度,被文旅部、省文旅廳命名的民間文化藝術之鄉;
(2)2024 年度,被中、省評定的優秀示范案例。
申報要求:
(1)獲評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各區縣、開發區文旅行政部門申報材料;獲評為國家、省級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命名文件;
(2)入選優秀示范案例:入選證明材料,國家級、省級命名文件等。
27-3.支持群眾文化品質提升。
補助內容及標準:鼓勵群眾文化活動創新形式載體,對承辦國家級、省級群眾文化活動的區縣、開發區文旅部門,按照上級獎補資金的10%給予配套補助。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群星獎”的項目主創單位,分別給予 3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各區縣、開發區文旅行政部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機構。
申報條件:
(1)承辦 2024 年國家級、省級群眾文化活動的區縣、開發區文旅行政管理部門;
(2)獲得文旅部第十九屆“群星獎”、陜西省第十屆藝術節“群星獎”項目的主創單位。
申報要求:
(1)承辦群眾文化活動:中省活動文件、下達資金文件、活動方案、活動照片、宣傳報道、項目審計報告等;
(2)獲得“群星獎”: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管理部門的申報材料、文旅部、省文旅廳評定文件等。
27-4.建設新型公共文化空間。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各區縣、開發區建設的“城市書房”,正常運營滿一年后,按其核定總投資的 30%進行補助,每個不超過20 萬元。
申報主體: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公共圖書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建設城市書房的企事業單位。
申報條件:截止2024 年 12 月 31 日,建成并正常運營滿 1年(含 1 年),未獲得相應補助的城市書房。
申報要求:
(1)各區縣、開發區文旅行政部門申報材料;
(2)城市書房評審情況匯總表;
(3)項目資料(包括城市書房項目立項資料、實施方案等);
(4)驗收資料(城市書房驗收報告書、評審事項表,項目決算報告或支付憑證,項目審計報告等);
(5)照片(含書房標牌、免費開放標牌、服務內容、外立面、室內、書架、設施設備、圖書等);
(6)其他證明材料(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28.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水平
28-1.給予首次列入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首次列入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列入市政府公布的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保護單位。
申報條件:首次列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七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
申報要求:
(1)市政府公布的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正式文件;
(2)申請獎勵資金的用途(主要用于非遺項目的搶救保護、傳承發展、記錄保存、宣傳傳播)及績效報告。
28-2.給予獲得各非遺基地稱號項目獎勵。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獲評國家級、省級非遺工坊、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非遺研究基地、非遺傳承教育實踐基地、中小學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非遺特色示范縣(區)、非遺特色示范鎮(街)和非遺特色示范街區等的單位,分別給予30 萬元、15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主體:非遺保護研究單位。
申報條件:具有西安本土非遺特色并獲評2024 年度國家級、省級非遺工坊、非遺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非遺研究基地、非遺傳承教育實踐基地、中小學優秀傳統文化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非遺特色示范縣(區)、非遺特色示范鎮(街)和非遺特色示范街區等稱號。
申報要求:
(1)省級相關部門評定各類稱號的文件,及開展非遺相關活動的佐證資料;
(2)申請獎勵資金的用途(主要用于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技能培訓,改善省級非遺工坊生產條件,吸納脫貧人口等弱勢群體就業)及資金使用績效。
28-3.給予市級非遺代表性目錄開展記錄保存工作的補貼。
補助內容及標準:對市級非遺代表性目錄開展記錄保存保護工作的,每個項目給予8 萬元一次性補助。
申報主體: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保護單位。
申報條件:
(1)已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和代表性傳承人名錄,代表性項目處于瀕危狀態或代表性傳承人年滿 70周歲以上的、不滿 70 周歲但體弱多病的;
(2)擬采用數字多媒體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全面、真實、系統地記錄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或代表性傳承人掌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知識和精湛技藝。
申報要求:
(1)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瀕危狀況說明;
(2)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搶救記錄工作必要性,包括但不限于年齡證明、醫療證明等佐證資料;
(3)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材料。
三、補助方式
2025 年促進西安市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項目補助采取直接補助和以獎代補形式。對經評審符合條件的項目,按標準直接補助。以獎代補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一定比例予以補助。
四、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申請報告和項目文本兩部分,由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財政部門聯合報送。其中,申請報告(一份)及項目文本(一式三份)需同時提交電子掃描版(PDF 格式)和紙質版。
(一)申請報告
由正文和附件組成,正文包括申報項目情況及申報資金情況。附件部分構成,其中附件1、附件 2、附件 4、附件 5 及其他佐證資料由項目申報單位填寫,附件 3 由申報項目所在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填寫。
(二)項目文本
1.直接補助類項目
(1)項目單位有關材料: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企業征信報告或其他證明申報單位征信記錄良好的證明材料;3年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證明材料。
(2)項目有關材料:項目實施方案;項目的立項、規劃、建設等審批手續或其他項目實施的合規性證明材料;項目合同。
(3)項目完成情況材料:項目竣工驗收報告;項目決算報告或結算支付憑證等材料。
(4)申報單位關于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承諾書。包括申報文件、項目基本情況,以及本申報指南每條政策要求的相關申報材料。
2.以獎代補類項目
(1)項目單位有關材料: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企業征信報告或其他證明申報單位征信記錄良好的證明材料;3 年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證明材料。
(2)項目有關材料: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的合規性證明材料;項目合同,實際投資額的證明資料等。
(3)項目完成情況材料:根據項目類型,提供項目創建成功批復文件,或項目完成的證明材料,或達標的證明材料。
具體申報資料以各項政策中具體申報要求為準。需要提交審計報告的項目,建議優先選用《西安市財政局關于2024 年度西安市行政事業單位聘請會計服務審計服務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有關事項的通知》(市財函〔2024〕512 號)中入圍供應商。
五、申報、審核及資金撥付程序
(一)項目申報
申報項目采取紙質材料和財政云項目庫網上申報同步進行。按照屬地化原則,由項目單位向項目所在各區縣、各開發區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報,各區縣、各開發區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初審后,聯合上報市文化旅游局。
1.線上申報程序:項目申報單位(企業)進行用戶注冊,建立賬號---選擇“申報用戶”端口登錄系統---錄入項目信息、上傳相關批文資料---報送各區縣、各開發區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報送各區縣、各開發區財政部門審核---報送市文化旅游局審核---報送市財政局。
2.材料申報程序:申報單位在線上申報的同時,向項目所在各區縣、各開發區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交申報資料,各區縣、各開發區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對項目審核后,向市文化旅游局提交推薦報告。
(二)項目評審
1.項目初審。由市文化旅游局相關處室初審,形成項目初審名單報專家評審組評審。
2.專家評審。市文化旅游局相關處室,按照項目類別,從市文化旅游咨詢評審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組成評審組,采取書面評審和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對項目集中評審,提出補助建議。
(三)資金撥付
通過處室審核和專家評審的項目補助建議,經市文化旅游局黨組會審議并商市財政局,報市政府審定后,由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審議決定撥付資金。
六、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2025 年 2月 28 日前,過期將不再受理。
關于2025年度促進西安市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項目申報,如有疑問或申報意向可咨詢小編!
西安市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項目申報免費咨詢:18715034835(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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