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2—2023年度湖北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條件、材料
2022—2023年度湖北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等有關內容整理如下,湖北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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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詢熱線:15855199550(v同)
一、申報條件
以《湖北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創建規范(試行)》《湖北省 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創建工作指引(試行)》相關規定為基礎條件,
經專家評估等相關程序后認定。
二、工作程序
(一)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擴權賦能強縣工作的統一部署,各縣級商務部門對照示范企業創建規范和示范 基地創建工作指引(附件1、2)組織企業和園區申報,經初審 后向省商務廳書面推薦,同時向所在市州商務部門備案。農村電商、跨境電商等企業、園區均納入申報范疇。
(二)省商務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根據需要實地調研。
(三)根據評審結果和調研情況,省商務廳對擬認定的示范單位進行公示。
(四)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省商務廳公布示范企業、示范基地名單。
三、申報材料
(一)縣級商務部門推薦文件。
(二)申報示范企業匯總表(附件3)。
(三)申報示范基地匯總表(附件4)。
(四)示范企業申報表(附件5)。
(五)示范企業申報書(附件6)。
(六)示范基地申報表(附件7)。
(七)示范基地創建工作方案(附件8)。
(八)相關申報材料涉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增 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備案)ICP證復印件、經審計的會計年報 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商品或服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加蓋公司章)。
其中,(一)(二)(三)項材料為推薦文件及表格,由各縣級商務部門行文上報,同時報所在市州商務部門備案;(四)(五) (八)項為示范企業申報材料,(六)(七)(八)項為示范基地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由申報單位報送至所在地縣級商務部門,縣級商務部門收集后統一報送至省商務廳。省屬企業可直接報送至省商務廳。
四、有關說明
(一)申報示范企業:各縣市區按照不少于一個企業的標準上報。
(二)申報示范基地:各縣市區電商產業園區穩定運行3年以上(含3年)。
(三)請各縣級商務部門將申報材料(含電子版)報送至省商務廳(電商處)。
(四)2020-2021年度湖北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基地, 如需繼續被列為示范單位的,按要求重新申報。國家級電子商 務示范基地及2020-2021年度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免于申報。
(五)省商務廳將從省級示范企業、示范基地中選擇推薦申報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基地。請各市州商務部門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地縣級商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