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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專利獎(知識產權)政策獎補申報指南
以下分享關于江蘇省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和首屆江蘇專利獎申報的推薦名額及申報渠道、公示方式和要求、材料報送和時間要求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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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薦名額及申報渠道
(一)江蘇專利獎
1.單位推薦。蘇州市人民政府推薦本地區(包含市屬、民辦高校)的專利項目和個人,共分配55個江蘇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推薦名額和19個江蘇專利發明人獎推薦名額。省知識產權和商標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省級相關行業協會推薦本領域或者本行業的項目或者個人;省教育廳推薦部屬、省屬高等院校的項目或者個人;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科協、省殘聯、省工商聯等省級群團組織推薦一線的項目或者個人。
擬通過蘇州市人民政府推薦渠道申報江蘇專利獎的項目和個人,已由各市、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組織預申報推薦和材料初審,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和個人報蘇州市局。蘇州市局組織專家進行初評后擇優推薦,將推薦項目在局門戶網站公示,并報市政府同意后上報相關材料。
2.院士推薦。申報參評項目或者個人可由所屬學科或者領域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科學院院士或者中國工程院院士聯合推薦。每位院士只能推薦1項申報參評專利項目或者1名申報參評個人。
推薦參評江蘇專利獎應當面向基層和一線工作人員,縣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內。
(二)中國專利獎
中國專利獎采用項目推薦方式,專利權人地址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參評項目的主要推薦渠道包括:省知識產權局、蘇州市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此外還可通過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全國性行業協會(不包括學會、商會)、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等多種渠道推薦。
省知識產權局將從首屆江蘇專利獎的參評項目中遴選優秀專利項目,推薦參加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評選,不再另行組織申報。
蘇州市局推薦中國專利獎的2個名額也不再單獨申報,將根據申報江蘇專利獎的項目情況擇優確定。
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以及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全國性行業協會、院士等渠道推薦的項目,請認真準備申報材料,按各自時間節點報送。
二、公示方式和要求
(一)江蘇專利獎
1.申報參評江蘇專利獎中江蘇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專利項目,在申報前,申報主體要嚴格對照評選條件,篩選確定擬申報參評的專利項目,并進行公示。申報主體為單位的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申報主體為個人的由所在設區市知識產權局進行公示。
2.申報參評江蘇專利獎中專利發明人獎的,在申報前,由申報主體所在單位對擬申報參評的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進行篩選確定,并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申報主體沒有單位的,由所在設區市知識產權局進行公示。
上述公示應于9月30日前完成,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處理完畢后方可申報參評。
(二)中國專利獎
除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全國性行業協會渠道推薦外,所有材料經蘇州市局集中報送,并由省知識產權局公示。
三、材料報送和時間要求
各市、區知識產權部門對照國家、省局明確的評選條件,對申報主體資格條件和材料加強審核把關,指導轄區內的申報單位用好各種渠道和名額,做好中國專利獎和江蘇專利獎的申報推薦工作。相關材料要求見《江蘇省知識產權局關于組織推薦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參評項目的通知》和《關于開展首屆江蘇專利獎評選的通知》(詳見附件1、2)。
1.擬申報江蘇專利獎的各類主體,請于9月28日前,準備好全部申報材料,做好省知識產權局系統注冊工作,待蘇州市推薦名單公示后從系統中提交申報材料。通過院士推薦參加江蘇專利獎申報的,還應于9月28日前將院士推薦函紙件報蘇州市局,由市局統一公示并代為報送。擬通過江蘇專利獎選拔渠道申報中國專利獎的項目,請在準備江蘇專利獎申報材料時,同步準備好中國專利獎的申報材料,待推薦名單確定后報送。
2.通過院士、蘇州市知識產權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推薦以及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示范企業自薦申報中國專利獎項目的,請將所有項目的電子件壓縮打包由所在地知識產權部門于10月13日前,報送至蘇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