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申報獎補指南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智能網聯汽車產業會有哪些獎勵補貼?小編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武漢市政策咨詢熱線:15855199550(v同)
一、支持構建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生態體系
(一)支持總部項目落戶。對新引進的、在重點領域擁有核心技術的智能網聯汽車企業,在區內設立全國性總部且企業資本性支出不低于2億元(或企業估值不低于20億元)的,經認定后,最高按項目啟動后三年內資本性支出的40%給予獎勵,總額最高2億元。
(二)支持項目用地用房。新引進的重點領域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項目租賃工業廠房或自用辦公用房的,對房租及裝修費用給予補貼,廠房補貼面積最高10000平方米,辦公用房補貼面積最高3000平方米,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補貼金額為租賃及裝修合同金額的80%,累計補貼最高2000萬元。購置產業用地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三)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強鏈”“補鏈”“延鏈”。對區內生產智能網聯汽車核心零部件以及提供關鍵系統、平臺、解決方案和應用服務的企業,其產品和服務供應L3級及以上等級自動駕駛量產車型的,給予企業實際交易金額10%的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
二、支持智能網聯汽車測試與示范應用
(四)鼓勵開展道路測試。對申請在區內公開道路測試的企業,給予車輛測試牌照申請有關檢測費、手續費50%的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200萬元。
(五)擴大智能網聯汽車多場景示范應用。在全區有序開放示范道路,重點開展自動駕駛出租車、公交、接駁、物流配送及自動泊車等場景示范應用,圍繞數據增值和出行服務等,探索建立新商業模式,按企業示范應用車輛及場景項目建設投資的3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
三、支持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
(六)支持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開展核心技術攻關。鼓勵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等圍繞復雜系統體系架構、復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控制、人機交互及人機共駕、車路交互、網絡安全、測試技術等基礎前瞻技術開展技術攻關研究,支持建設智能網聯汽車聯合實驗室,重點突破新型電子電氣架構、多源傳感信息融合感知、新型智能終端、智能計算平臺、車用無線通信網絡、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和智能汽車基礎地圖、云控基礎平臺、關鍵測試儀器設備和臺架等共性交叉技術,按實施主體研發費用的3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2000萬元。
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獲得國家、省、市科研經費支持和獎勵的項目,有明確要求本區給予配套資金支持的,按要求比例配套;沒有明確比例的,經認定后分別按照國家、省、市資助金額的40%、30%、20%給予資金配套支持,單個項目配套資金最高分別為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
(七)支持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平臺建設。鼓勵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檢驗檢測平臺、智能網聯場景庫及仿真測試平臺等,為智能交通和自動駕駛技術研發、驗證與迭代提供支撐,加速相關產品可靠性和安全性認證、自動駕駛能力測試等相關技術規范與標準建立,完善封閉場地、半開放道路及開放道路的測試方法,給予實施主體項目建設投資的2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1000萬元。
在本區注冊且對區內企業提供仿真測試服務的,按其服務費收入的10%對服務提供方給予獎勵;對區內企業使用本區企業提供的仿真測試服務的,按其使用費的10%對服務使用方給予獎勵。以上單個企業每年獎勵最高500萬元,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
(八)鼓勵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成果轉化。支持科技成果對接產業需求,構建以產業化為導向的技術研發體系。區內企業及其他創新主體研發的智能網聯汽車新技術、新產品在本地進行成果轉化的,按成果轉化合作金額的2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獎勵最高1000萬元;成果受讓方為區外單位的,視情況予以獎勵。
(九)支持建設智能網聯汽車人才創新平臺。對企業建設且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新批準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智能網聯汽車相關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以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給予經費支持。
四、支持建設智能網聯汽車基礎設施
(十)支持引進智能網聯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主體。鼓勵企業參與城市智能化道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支持智能網聯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推進道路基礎設施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標準化建設,賦能智能交通和智慧城市創新應用,按實施主體項目建設投資的1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十一)支持智能網聯汽車大數據平臺建設。支持建設車聯網數據研發平臺、智能出行及智慧交通數據平臺、車城融合應用數據平臺,鼓勵建設開源開放、共享協同的人工智能數據歸集和創新平臺,為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提供研發、設計、云資源租賃、基礎數據等服務。在本區注冊且對區內企業提供該數據服務的,按其服務費收入的10%對服務提供方給予獎勵;對區內企業使用本區企業提供有關數據服務的,按其使用費的10%對服務使用方給予獎勵。以上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獎勵期限不超過3年。
五、支持產業標準制定和知識產權保護
(十二)支持創新主體主持或參與產業標準制訂。鼓勵企業和機構積極開展智能網聯汽車領域標準制訂,對主持產業標準制訂并獲得批準發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單位,可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和50萬元獎勵;對參與產業標準制訂并獲得批準發布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單位,可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十三)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相關發明專利授權和知識產權保護。鼓勵企業開展智能網聯汽車相關發明專利布局,構建智能網聯汽車相關專利保護網。對企業在本區申請且獲得授權的智能網聯汽車相關發明專利達到50件獎勵100萬元,達到100件累計獎勵200萬元。
六、支持營造智能網聯汽車合作氛圍
(十四)鼓勵設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基金。支持企業、金融機構等設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基金,助推產業發展,經認定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基金,區政府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優先給予資金支持。
(十五)鼓勵建立產業聯盟等平臺載體。支持建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聯盟,整合資源,導入優質企業或項目,根據產業導入效果,給予其運營管理主體每年最高300萬元的運營資金支持。
(十六)鼓勵產業交流合作。支持在本區舉辦有全球、全國影響力的高端會議活動與賽事活動,加強本地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宣傳力度,最高給予活動組織機構300萬元的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