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解答專區
以下是徐州市眾創空間備案項目的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申報要求相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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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條件
1、申請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模式清晰,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
(2)運營管理機構需在徐州市內注冊,原則上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已實際開展運營滿1年以上;
(3)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包括創業團隊和企業的入駐評估、畢業與退出機制等。與建設主體之間具有良性互動機制,服務于建設主體轉型升級和新業務開發、科技成果轉化;
(4)擁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辦公場地或提供不少于30個創業工位。同時須具備公共服務場地和設施,提供的辦公場地或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3年以上有效租期;
公共服務場地是指眾創空間提供給創業者共享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接待區、項目展示區、會議室、休閑活動區、專業設備區等配套服務場地。公共服務設施包括免費或低成本的互聯網接入、公共軟件、共享辦公設施等基礎辦公條件。
(5)年協議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不低于10家(專業化眾創空間不低于8家);
(6)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5家(專業化眾創空間不低于3家),或每年有不低于3家獲得融資(專業化眾創空間不低于2家);
(7)每年有不少于2個典型孵化案例;
(8)具備職業孵化服務隊伍,至少3名具備專業服務能力的專職人員,聘請至少3名專兼職導師,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9)應具備為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功能,設立或簽約合作設立面向創業團隊和企業的創業種子資金或投資基金,額度不低于200萬元,實際投資項目1個以上;
(10)能夠向創業者提供技術創新、信息咨詢、科技中介、金融對接、成果轉化等服務。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5場次。
2、申請市級專業化眾創空間備案,除滿足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以服務科技型創新創業為宗旨,以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點,能夠緊密對接實體經濟,聚焦某一細分產業領域,且該領域內入駐的創業企業和創業團隊數占眾創空間內所有入駐創業企業和創業團隊總數的50%以上;
(2)具備完善的專業化研究開發和產業化條件,能夠提供低成本的開放式辦公空間,具有專業化的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模型加工、中試生產等研發、生產設備設施和廠房,并提供符合行業特征專業領域的技術、信息、資本、供應鏈、市場對接等個性化、定制化服務;
(3)具有開放式的互聯網線上平臺,集成或整合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創新資源、產業資源以及外部的創新創業等線下資源,實現共享和有效利用。
徐州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程序
1、申報機構向各縣(市)、區科技局提出申請。
2、各縣(市)、區科技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申報機構書面推薦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負責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公示結果,合格申報機構以科技局文件形式確認為市級備案眾創空間。
徐州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認定要求
(一)市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負責市級眾創空間備案的日常工作。
(二)經備案的市級眾創空間,應按要求報送統計報表及相關材料,對連續2次未上報統計數據的眾創空間,取消市級備案資格。
(三)眾創空間在運營過程中,如發生場地、運營機構、專業方向等重大事項變化,應逐級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市科技局根據備案條件予以審核。
(四)市科技局對市級以上眾創空間進行動態管理,并開展市級眾創空間的考核評價工作,對連續2年評價不合格的市級眾創空間,取消市級備案資格。
(五)各眾創空間運營管理機構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以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市級眾創空間備案、變更或年度考核評價的,經查實后取消其市級備案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