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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眾創空間認定獎補及其申報條件
南通市眾創空間建設主體申請認定市級眾創空間的,可向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經審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薦函,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條件的認定為市級眾創空間。以下是南通市眾創空間認定獎補以及申報南通市眾創空間的申報條件。
南通市眾創空間建設主體申請認定市級眾創空間的,可向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經審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薦函,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條件的認定為市級眾創空間。以下是南通市眾創空間認定獎補以及申報南通市眾創空間的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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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眾創空間申報獎補
對市區市級眾創空間,市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當年補助管理服務機構30萬元。
南通市眾創空間申報條件
1、眾創空間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認定市級眾創空間:
(1)有專項扶持政策。
地方政府對眾創空間建設和營運有專項資金和政策扶持,設有鼓勵“新四軍”創新創業創意的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
(2)有專職管理團隊。
管理服務機構設置合理,配有與開展科技創新創業服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科技創新創業服務主題明確;
(3)有創業承載能力。
管理服務機構有自主產權或租期5年以上的場所,功能規劃明確,可自主支配的創業孵化場地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為入駐創業企業提供必需的辦公設備和高帶寬互聯網接入服務及會議室、洽談室等公共辦公場地;
(4)有支撐服務能力。
開展代辦工商注冊,代理財務記賬、納稅申報、知識產權申請等方面的輔助服務。利用網絡、微信等線上線下方式為創業者提供技術研發、融資對接、產品發布、項目推介、市場開拓、專利咨詢、產權保護、科技合作、培訓輔導、財務管理等創業服務;
(5)有活動組織能力。
面向初創企業、創新創業團隊、個人組織開展各類內部交流活動。定期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項目路演等活動;
(6)有入駐企業退出機制。
對發展成熟的入駐企業,不再符合眾創空間入駐條件的企業,嚴重違法違規或違反眾創空間管理規定的入駐企業,入駐滿3年的企業和入駐滿1年仍未注冊的創業團隊,分別建立退出機制;
(7)有入駐企業基本信息檔案管理能力。
配備企業商務秘書或聯系人,有效開展入駐企業基本信息檔案管理,入駐企業其他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郵箱以及實際經營項目等基本情況檔案清晰;
(8)有一定數量的入駐企業和創業團隊。
可自主支配場地內的在孵企業和創業團隊達到10家以上。具體標準見第六條。
2、市級眾創空間入駐企業和創業團隊的標準:
(1)創業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創業團隊入駐期間50%以上的研發時間應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并承諾項目孵化成功后在南通產業化;
(2)入駐企業應是處于創業期的科技類和創意設計類及相關產業的中小微企業;創業團隊由3人(含)以上組成,并有明確的創業項目研發計劃。創業項目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要求,并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創業企業成立時的注冊資金,扣除“知識產權出資”后,現金部分一般不超過300萬元;
(4)創業企業入駐時使用的創業孵化場地面積,一般不大于100平方米;創業團隊一般不大于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