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詳細匯編!四川省各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報條件、流程及認定獎補
政策小編來啦!這次為大家帶來的是關于四川省各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報條件、流程及認定獎補,四川的朋友們是否想要了解呢?小編整理了相關細則解讀,內容如下:
政策小編來啦!這次為大家帶來的是關于四川省各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報條件、流程及認定獎補,四川的朋友們是否想要了解呢?小編整理了相關細則解讀,內容如下:
四川政策免費指導:15055137882(微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環境,推動我省科技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搭建創新創業平臺,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創業領軍人才,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意見(川府發〔2015〕27號)》,制定本備案辦法。
第二條 本備案辦法所稱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是指以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為科技創業者、創業項目和初創科技企業提供全要素創業服務的科技服務機構(也稱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
本辦法所稱專業孵化器是指圍繞特定技術領域,在孵化對象、服務內容、運行模式和技術平臺上實現專業化服務的科技企業孵化器。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為科技創業者、創業項目和初創科技企業提供創業培訓、輔導、咨詢、研發、試制、經營的場地和共享設施,以及政策、法律、財務、投融資、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專利代理、市場推廣和加速成長等方面的服務。
第三條 鼓勵孵化器通過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設科技創業苗圃(以下簡稱苗圃)與科技企業加速器(以下簡稱加速器),建立以孵化器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鏈條。
鼓勵創投機構、天使投資人、行業領軍企業、大中型企業、科研機構等社會主體建立孵化器,通過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為初創科技企業和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創新創業綜合服務。
鼓勵各類孵化器引入專業化、市場化運營管理團隊,提升孵化器的運行效率和服務能級。
第四條 科技廳對全省孵化器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服務;各市(州)或擴權試點縣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對所在地區孵化器進行業務指導和服務。
四川省21市各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請認定條件
第二章 條件與程序
第五條 各地區的孵化器,經所在地市(州)或擴權試點縣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推薦,依照本辦法向科技廳申請備案。
第六條 申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應當從以下方面創建: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孵化器建設與發展目標明確,管理規范;
2.組織機構健全,管理人員中應有企業管理經驗者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大專以上學歷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專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30%以上;
3.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應不少于5000平方米,其中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占2/3以上(欠發達地區可適當放寬條件);
4.服務設施齊備,服務功能強,可為企業提供商務、投融資、信息、咨詢、市場、培訓、人力資源、技術開發與交流、國際合作等孵化服務;
5.孵化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累計畢業企業在5家以上(欠發達地區可適當放寬條件);
6.孵化器應設立100萬元以上的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并與創業投資、擔保機構等建立正常的業務聯系;
7.專業孵化器應具備明確的專業方向以及與之相對應的專業服務隊伍和專業服務平臺,并具備專業化的技術咨詢和專業化的管理培訓能力。
第七條 在孵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辦公場所原則上應在本孵化器的孵化場地內,接受孵化器的創業指導與服務;
2.屬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孵化器前企業成立時間不到3年;
3.企業在孵化器孵化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屬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等特殊領域的企業可適當放寬條件;
4.屬遷入企業的,上年營業收入一般不得超過200萬元(屬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設計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可適當放寬條件);
5.企業租用孵化器孵化場地面積低于500平方米;
6.企業從事研究、開發、生產的項目或產品應屬于科學技術部等部門頒布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
7.企業的負責人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
第八條 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畢業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之中至少兩條:
1.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400萬元或者當年營業收入超過300萬元;
3.企業按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了健全的財務制度;
4.獲得投資金額在300萬元以上;
5.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
四川省21市各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請認定流程
第九條 申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的基本程序:
1.申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應首先向所在地市(州)或擴權試點縣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
2.申請材料包括:
(1)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對照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條件建設情況;
(2)企業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
(3)孵化器場地產權證明或委托、租賃協議;
(4)孵化器管理人員清單,孵化企業及在孵企業清單;
(5)孵化器管理制度,企業入駐及退出管理辦法;
(6)所在市(州)或擴權縣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形式審查及推薦意見。
3.申請材料經審核后,由所在地市(州)或擴權試點縣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上報科技廳。科技廳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審,科技廳主管處依據評審意見報科技廳辦公會審定后,在科技廳網上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納入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頒發“四川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證書,并予以公布。被確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單位與其主管部門的隸屬關系不變。
第十條 科技廳對孵化器的工作進行年度評價。對無故不參加年度評價、不參加火炬統計的孵化器,當年孵化器年度評價視為不合格;對連續2年評價不合格的孵化器,取消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稱號。
第十一條 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孵化器備案或年度評價的,經查實后取消其省級孵化器備案,三年內不再受理其省級孵化器備案申請。
四川省21市各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申請認定獎勵扶持
第三章 扶持與促進措施
第十二條 各市(州)、擴權試點縣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將孵化器工作納入當地的科技發展計劃,為孵化器的建設和發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三條 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可按有關文件規定在孵化器新建或改擴建、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創新創業、投融資服務等方面享受優惠政策和財政資金補助扶持。科技廳將在孵化服務、創業輔導、種子資金、技術平臺、投資融資等孵化器建設方面加強指導和培育,對符合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條件的,適時推薦申報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科技廳負責解釋,自2016年9月28日起施行,原《四川省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認定和管理辦法》(川科高〔2009〕11號)同時廢止。
四川政策免費指導:15055137882(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