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安徽省綠色工廠企業資質認定獎勵申報條件、各市名額、材料時間
安徽省16地市綠色工廠申報的獎勵政策、申報條件、申報名額、申報材料和時間相應內容。
近年來,我市積極推進工業綠色轉型升級,引導支持企業提升技術裝備水平,全面構建綠色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四位一體”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獲評國家綠色設計產品20項、綠色工廠11家、綠色園區2個、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6家、綠色設計示范企業3家,省級綠色工廠17家。
下面是安徽省16地市綠色工廠申報的獎勵政策、申報條件、申報名額、申報材料和時間相應內容。
前言
安徽省綠色工廠的要求:企業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環境績效進行綜合評價,以實現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
安徽省綠色工廠申報準備:企業按照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理念,開發推廣綠色產品,推進企業在產品開發階段系統設計原材料選用、生產、銷售、使用、回收、處理等各個環節對資源環境造成的影響,實現產品對能源資源消耗最低化、生態環境影響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
安徽省級綠色工廠獲評企業:獲得省、市在政策、項目等方面支持,省經信廳也將根據有關政策對企業予以獎補,并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綠色工廠。
安徽省綠色工廠申報/規劃解答熱線:15656027297
正文
一、安徽省合肥市綠色工廠申報獎勵
1、合肥高新區綠色工廠獎勵
對首次獲得國家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的,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的,分別給予企業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長豐縣綠色工廠補貼
對國家、省級綠色工廠分別給于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3、肥西縣綠色工廠補貼
對當年認定的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綠色工廠、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4、廬江縣綠色工廠補貼
廬江縣對當年評定為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綠色礦山)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評定為市級綠色工廠(綠色礦山)的工業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
合肥市綠色工廠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設立,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
(二)企業具有較好的經濟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綠色發展,內部設有綠色工廠管理機構,負責有關綠色發展的制度建設、教育培訓、實施、考核及獎勵工作,建立目標責任制。
(四)企業制定了綠色工廠建設中長期規劃、量化的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并能確保對綠色工廠創建項目的資金和資源投入。
(五)企業有較強的質量、職業健康、環保、安全生產和能源管理水平。通過GB/T19001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GB/T28001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24001要求的環境管理體系等第三方認證;滿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或能源審計。
(六)企業相關績效指標優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七)企業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業、法人代表黑名單
二、安徽省綠色工廠各地市各地市獎勵政策
1、合肥市:對當年通過國家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省級綠色工廠認定的工業企業,按照與制造強省不重復享受原則給予資金獎補。
2、池州市:對新認定的“綠色工廠”,按照國家、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5萬元。
3、滁州市:對獲評國家、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綠色工廠、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的,按照國家50萬元、省級2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獲評國家的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獲評省級的獎勵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4、安慶市:對認定為國家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8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省級綠色工廠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5、宿州市:對具備產品設計生態化、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點的企業,經認定獲得市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6、亳州市:對新認定(獲得)國家綠色工廠的,市財政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綠色產品,市財政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省級綠色工廠、節水型企業、新型墻體材料、節能環保“五個一百”推介目錄的,市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市級節水型企業,市財政給予5萬元的獎勵。
7、蕪湖市:對列入工信部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按照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評為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8、銅陵市:通過省級綠色制造體系認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等)的單位,每戶給予50萬元獎勵。通過國家綠色制造體系認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等)的單位,每戶給予100萬元獎勵(省、市不重復享受)。
9、馬鞍山市:對當年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企業(未獲省級獎補)獎勵20萬元。
10、黃山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綠色園區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節水型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
11、六安市:新認定的省級智能工廠、綠色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20萬元,市級智能工廠、綠色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10萬元。
12、淮南市:對新評價為市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獲得國家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示范企業,獲評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中國質量獎,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國家綠色工廠、國家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為國家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13、淮北市:對新認定的綠色工廠,分別給予國家50萬元、省級30萬元、市級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分別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4、蚌埠市:對獲得國家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和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推薦申請省“制造強省”政策支持,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和50萬元獎補;市再按照省獎補資金1:1配套獎補。
15、阜陽市:支持綠色制造示范試點。對獲得國家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三、安徽省綠色工廠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設立,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
(二)企業具有較好的經濟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綠色發展,內部設有綠色工廠管理機構,負責有關綠色發展的制度建設、教育培訓、實施、考核及獎勵工作,建立目標責任制。
(四)企業制定了綠色工廠建設中長期規劃、量化的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并能確保對綠色工廠創建項目的資金和資源投入。
(五)企業有較強的質量、職業健康、環保、安全生產和能源管理水平。通過GB/T19001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GB/T28001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24001要求的環境管理體系等第三方認證;滿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或能源審計。
(六)企業相關績效指標優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七)企業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業、法人代表黑名單。
四、安徽省綠色工廠各地市名額安排
地區推薦名額
合肥市8
淮北市5
亳州市5
宿州市5
蚌埠市6
阜陽市6
淮南市5
滁州市6
六安市6
馬鞍山市6
蕪湖市6
宣城市(含廣德市)7
銅陵市6
池州市6
安慶市(含宿松縣)6
黃山市5
五、安徽省綠色工廠申報材料和時間
(一)申報企業應滿足《暫行辦法》第五條要求。即從事實際生產過程的制造業企業。
(二)各市經信局根據本地培育計劃,按照《暫行辦法》推薦程序,遴選推薦綠色制造基礎好、示范帶動力強的企業,嚴格把關并擇優推薦,優先支持重點領域達到能效標桿水平或單位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的企業申報。
(三)申報企業需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企業云”服務平臺系統進行填報,按照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要求PDF格式,帶公章),并確保提交的材料完整、準確。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咨詢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
(四)各市經信局確定推薦名單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將推薦匯總表以及所推薦的綠色工廠評價報告(紙質版一份)報送我廳,同時通過“企業云”服務平臺將企業電子材料提交安徽省經信廳。